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以外购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准予在应纳税额中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当月应纳税额=1 000×56%+100×0.015-500×30%×80%=441.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拓展练习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进口这批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600+600×60%)÷(1-10%)=1 066.67(万元)
应纳税额=1 066.67×10%=106.67(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烟,其中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电子烟。【选项A】
②酒,其中包括黄酒、白酒、啤酒、其他酒四个子目。【选项D】
③高档化妆品,其中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选项B】
④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⑤鞭炮、焰火。
⑥成品油,其中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七个子目。
⑦摩托车。
⑧小汽车。
⑨高尔夫球及球具。
⑩高档手表。
⑪游艇。
⑫木制一次性筷子。
⑬实木地板。
⑭电池。
⑮涂料。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D。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销售相关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选项C错误】委托加工白酒的纳税人应为委托方。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对黄酒【选项E】、啤酒【选项D】、汽油【选项A】、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DE。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选项A错误】对销售啤酒、黄酒、成品油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
【选项D错误】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逾期时不征收消费税。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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