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酒厂4月应纳税额=14 040÷(1+13%)×20%+4 000×0.5=4 484.96(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拓展练习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这里所说“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选项C、D】、投资入股【选项A】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对黄酒【选项E】、啤酒【选项D】、汽油【选项A】、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DE。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金属工艺筷子和竹制一次性筷子均不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对于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不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30×5%=1.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税率。
【选项A正确】白酒在生产(进口)环节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500克。
【选项B错误】小汽车按排量与车型比例税率1%~40%。
【选项C错误】甲类啤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定额税率250元/吨,乙类啤酒在生产(进口)环节定额税率220元/吨。
【选项D错误】雪茄烟在生产(进口)环节比例税率36%。
【选项E正确】甲类卷烟在生产(进口)环节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0.003元/支;批发环节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0.005元/支。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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