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为研发某项新技术2021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35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80万元,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250万元,假定甲公司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达到预定用途,并在当期摊销30万元。会计摊销方法,摊销年限和净残值均符合税法规定,税法规定自行研发形成无形资产可按75%加计扣除,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项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该项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250-30)×175%=385(万元)。

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取得某项机器设备,原价为2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税法处理时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和会计估计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相等。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了180万元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2021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2000-2000×2/10-(2000-2000×2/10)×2/10=1280(万元)。

甲公司于2021年2月20日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对外出租,取得时成本为24000万元,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1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跌至220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写字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0。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并预计在未来期间内保持不变,甲公司预计未来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为( )万元。
2021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22000万元,计税基础=24000-24000/20×10/12=230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23000-22000)×15%=150(万元)。

甲公司2021年12月10日购入A上市公司股票,支付价款为200万元,甲公司依据其对该股票的管理模式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1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4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40万元(240-200)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税法规定,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不纳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4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万元,由于该股票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所以同时借记其他综合收益10万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21年12月10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200
贷:银行存款200
2021年12月31日: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40
贷:其他综合收益40
借:其他综合收益1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40×25%)10

甲公司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210万元,包括:2021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甲公司2021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20万元,年末余额为25万元,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产生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1年的所得税费用是( )万元。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甲公司2021年应交所得税=(210-10+20)×25%-(25-20)=50(万元),确认本期所得税费用5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25-20=5(万元),甲公司2021年确认的所得税费用=50+5=5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