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列有关注册会师利用外部专家工作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除非协议另有安排,外部专家的工作底稿属于外部专家,不是审计工作底稿的一部分,选项C当选。

下列情形,注册会计师不得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有( )。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册会计师不得利用内部审计工作:(1)内部审计在被审计单位的地位以及相关政策和程序不足以支持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选项D当选;(2)内部审计人员缺乏足够的胜任能力,选项A当选;(3)内部审计人员没有采用系统、规范化的方法(包括质量控制),选项C当选。注册会计师必须对与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所有重大事项独立做出职业判断,而不应完全依赖内部审计工作,即可以部分利用内部审计工作,选项B不当选。

注册会计师应当作出审计业务中的所有重大判断,并防止不当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下列选项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计划较少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而更多地直接执行审计工作的有( )。
注册会计师应当作出审计业务中的所有重大判断,并防止不当利用内部审计工作。存在以下情形应当计划较少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而更多地直接执行审计工作:(1)计划和实施相关的审计程序、评价收集的审计证据涉及较多判断(选项A);(2)当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较高,需要对识别出的特别风险予以特殊考虑时(选项B);(3)当内部审计在被审计单位中的地位以及相关政策和程序对内部审计人员客观性的支持程度较弱时(选项C);(4)当内部审计人员的胜任能力较低时(选项D)。

在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的有( )。
在确定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1)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是否利用了管理层的专家的工作(选项A);(2)事项的性质和重要性,包括复杂程度(选项B);(3)事项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选项C);(4)应对识别出的风险的预期程序的性质,包括注册会计师对与这些事项相关的专家工作的了解和具有的经验,以及是否可以获得替代性的审计证据(选项D)。

甲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相关事项如下:
(1)A注册会计师拟利用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的外部信息技术专家,对甲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测试。该信息技术专家不是项目组成员,不受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约束。
(2)A注册会计师拟利用评估专家对甲公司的商誉减值测试进行评估。由专家负责评价其使用的重要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准确性和完整性。A注册会计师负责评价:①专家工作涉及使用的重要假设和方法的相关性和合理性;②专家工作结果的相关性和合理性,以及与其他审计证据的一致性。
(3)A注册会计师在存货监盘过程中利用了专家的工作,专家工作的结果与甲公司管理层的盘点结果差异较大,A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追加的审计程序并与管理层沟通后仍无法解决,因该项差异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广泛,A注册会计师拟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提及专家的工作,同时指明这种提及不减轻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意见承担的责任。
(4)A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内部控制测试时,利用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并获取了内部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负责的保证书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5)甲公司的存货性质比较特殊,在利用了专家的工作后仍不能获取部分存货的数量和价值的证据,但考虑到该事项影响较小,最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在报告中提及了专家的工作。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5)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或其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恰当。
(2)不恰当。应当由注册会计师评价专家的工作涉及使用的重要原始数据的相关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恰当。
(4)不恰当。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不能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不应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提及专家的工作,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