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减少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的金额=(2000-200)×(1-25%)×(1-10%)=1215(万元),选项D当选。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借:信用减值损失200
贷:坏账准备2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50
贷:所得税费用50
2024年2月20日: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信用减值损失1800
贷:坏账准备1800
借:坏账准备2000
贷:应收账款 2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5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5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0×25%)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500
借:盈余公积13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21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800+50-500)1350
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于2024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相关调整事项按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均应调整报告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月1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23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0万元,销售成本为1800万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24年1月14日,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2023年年末,甲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80万元的坏账准备。
(2)2月20日,甲公司办公楼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
(3)2月26日,甲公司获知丙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预估应收丙公司账款40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较小,故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的60%计提了坏账准备。
(4)3月5日,甲公司发现2023年度漏记某项生产设备折旧费用100万元,金额较大。至2023年12月31日,该生产设备生产的产品已全部完工且全部对外销售。
(5)3月15日,甲公司决定以2000万元收购丁上市公司股权。该项股权收购完成后,甲公司将拥有丁上市公司1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6)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根据董事会提议的利润分配方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880万元)进行了相关会计处理。3月28日,甲公司股东会通过以上利润分配方案。
要求: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事项(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收入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
贷:应收账款2260
借:库存商品18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成本18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000-1800)×25%]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50
借:坏账准备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信用减值损失8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80×25%)20
事项(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信用减值损失[400×(1-60%)]160
贷:坏账准备16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60×25%)4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40
事项(4):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成本100
贷:累计折旧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00×25%)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25
将以上涉及的“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转入利润分配,结转前“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方余额=(2000-1800-50-80+20)+(160-40)+(100-25)=285(万元)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56.5
盈余公积(285×10%)28.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85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24年3月10日,相关调整事项按税收有关法律法规应调整报告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23年9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A商品1000件,成本为3.6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3.4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1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A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23年11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3.2万元的销售价格将1000件A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23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24年1月30日,因A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A商品成本=1000×3.6=3600(万元);A商品可变现净值=1000×(3.4-0.1)=3300(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3600-3300=300(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300
贷:存货跌价准备3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300×25%)75
贷:所得税费用75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3616
贷:主营业务收入(3.2×1000)3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1000×13%)416
借:主营业务成本3300
存货跌价准备300
贷:库存商品3600
借:所得税费用7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75
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3616×5%=180.8(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信用减值损失180.8
贷:坏账准备180.8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45.2
贷:所得税费用45.2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3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1.6
贷:应收账款361.6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320×25%)8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80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坏账准备18.0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信用减值损失18.08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4.52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4.52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方余额=320-80-18.08+4.52=226.44(万元)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3.8
盈余公积22.64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