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关于关税减免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选项B,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不含娱乐设施)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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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0年税务师《税法(I)》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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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一般纳税人提供下列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C、D,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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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办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自2012年7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选项B,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选项C,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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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关于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应税大气污染物的计税依据为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选项B,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选项C,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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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业务属于视同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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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二)
甲市H宾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住宿、餐饮、会议场地出租及配套服务,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1月发生如下业务:
(1)提供住宿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20万元(含外卖食品收入20万元);提供会议场地出租服务取得不含税租金3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40万元)。
(2)当月购进业务发生进项税额共计180万元,均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月因非正常损失进项税转出2万元(进项上月已抵扣且已计提加计抵减额)。
(3)为调整经营结构,将位于邻省乙市的一处洒店房产出售,取得含税收入9980万元。该酒店房产于2015年4月购进,购进时取得的营业税发票注明金额为1260万元。没有评估价格。H宾馆选择按照简易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将位于邻省丙市的一处酒店式公寓房产投资于K物业管理公司,该房产2017年购置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万元、税款132万元。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价格为1500万元(含税),双方约定以此价格投资入股并办理房产产权变更手续。K公司当月以长租形式出租洒店式公寓取得不含税租金500万元(含配套服务收入6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业务(1)销项税额=(3000+420+300)×6%=223.2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H宾馆当月可抵减的加计抵减进项税额=(180-2)×10%=17.8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业务(3)H宾馆应在乙市预缴增值税=(9980-1260)÷(1+5%)×5%=415.24(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视同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业务(4)H宾馆应在丙市预缴增值税=(1500-1200-132)÷(1+5%)×5%=8.0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1年。本题中2015年4月购入、2023年1月转让,按照8年计算加计扣除金额。选项D,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要求6]
答案解析:H宾馆当月应在甲市申报缴纳增值税=223.20+1500÷(1+9%)×9%-(180-2)-17.80+(9980-1260)÷(1+5%)×5%-415.24-8.00=143.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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