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267.94
- B、275.00
- C、275.07
- D、276.40




某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软件业税收优惠),201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万元,提供软件技术服务,取得不含税服务费35万元。
(2)购进用于软件产品开发及软件技术服务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税额3.9万元。
(3)员工国内出差,报销时提供标有员工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和燃油附加费共计2.18万元、民航发展基金0.12万元。
(4)转让2010年度购入的一栋写字楼,取得含税收入8700万元,该企业无法提供购进写字楼发票,提供的契税完税凭证上注明的计税金额为2200万元。该企业转让写字楼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基本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的应纳税额=260×13%-4.08×260÷(260+35)=30.20(万元)。实际税负=30.20÷260×100%=11.62%,大于3%。销售软件产品实际应纳的税额=260×3%=7.8(万元)。提供软件技术服务应纳增值税=35×6%-4.08×35÷(260+35)=1.62(万元)。该企业2019年5月实际缴纳增值税=7.8+1.62+309.52=318.94(万元)。

甲市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旅居业务。2020年3月主要经营业务如下:(1)整体出售一幢位于乙市的酒店式公寓,含税总价款为16500万元。该公寓楼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本月无其他经营收入。
(2)该公司转让时无法取得该酒店式公寓评估价格,扣除项目金额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定(暂不考虑印花税)。
(3)该公寓楼于2017年6月购进用于经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1000万元,税额1210万元,价税合计12210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时,缴纳契税330万元,取得契税完税凭证;转让前累计发生贷款利息支出1058.75万元、装修支出1000万元。
(4)本月租入甲市一幢楼房,按合同约定支付本月含税租金合计1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该租入楼房50%用于企业经营,50%用于职工宿舍。
(5)本月月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110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