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某境外旅客2019年10月5日在内地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瓷器,价税合计金额2260元,取得退税商店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2019年10月10日该旅客离境,应退增值税( )元。(退税率为11%)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应退增值税额=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所以应退增值税=2260×11%=24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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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9年税务师《税法(I)》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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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A单位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虚开专用发票具体包括以下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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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征收消费税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超豪华小汽车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选项C,超豪华小汽车的消费税纳税人为销售方,购买方(消费者)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选项D,超豪华小汽车的计税价格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计税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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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销售钢材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万元。2019年5月因质量问题该批钢材被全部退回,企业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5月份销售钢材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该企业5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万元。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该企业5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3%-58÷(1+16%)×16%=1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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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E,其他个人(除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未超过10(18÷2=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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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提供的素板成本为36万元,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准予扣除,甲厂应缴纳消费税=60×5%-120×30%×5%=1.2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5×5%=3.25(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由甲厂收回后补缴税款,对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直接销售,按销售额计税补征。甲厂销售C型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70×5%=3.5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丙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应由甲厂收回后补缴税款,对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等,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征。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48.8+8)÷(1-5%)×30%×5%=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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