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合同中,属于双务、要式合同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C:属于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选项D:委托合同可以是双务合同,也可以是单务合同,并且,委托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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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7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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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关于移送案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在24小时内转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并书面告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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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刑事案件的二审程序,必须由特定主体提起才能启动。下列上诉、抗诉的提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被害人对刑事诉讼部分无权提出上诉;选项C: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经同意方可上诉);选项D: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包括近亲属)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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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法律行为中,可因重大误解而请求撤销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AD: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选项D正确)、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选项A属于对标的物性质的误解,达到重要程度的,可撤销。选项B:丙误说的价格“180元”与其真实的意思所追求的“1800元”不符。选项CE:属于“动机错误”,仅是作出意思表示的内心起因发生错误,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错误,甲确要购买钻戒,戊确要购买地毯,均不构成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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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风华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成立,主营陶瓷购销业务,赵某为股东并任总经理,徐某任会计,李某任出纳。赵某为了少缴税款,与徐某面议,徐某提出采取隐瞒收入的方法逃税,赵某同意。
2014年4月,税务局稽查局在对风华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遂展开稽查。稽查的结果:2012年纳税年度,风华公司通过隐瞒主营业务收入,少缴增值税4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10%;2013年纳税年度以同样方法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0%;2014年纳税年度又以同样方法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6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5%。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94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22%。经查:风华公司自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未被税务局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经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风华公司补缴税款94万元,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并接受处罚,交纳罚款188万元。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有逃税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要求2]
答案解析:《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修改为“逃税”后,现行《刑法》中已无“偷税罪”罪名,故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上题解析部分可知,纳税人的逃税数额达到起刑标准,若不补缴税款、不缴纳滞纳金并不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以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税务局稽查局应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涉嫌犯罪案件。
[要求3]
答案解析:单位负责人(赵某)作出犯罪决定,通过直接责任人员(徐某)加以实施,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要求4]
答案解析:逃税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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