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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组合题]2018年4月10日,A县税务局制作对甲公司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处以少缴税款1倍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文书于4月13日送达甲公司并由甲公司签收。甲公司对A县税务局的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有异议,拟提起税务行政复议,请逐一回答如下问题。
[要求1]拟提供纳税担保后对应补缴的税款和滞纳金提请复议,纳税担保人资格应由谁确认?提请复议的60天时限应该从哪一天开始计算?
[要求2]对于处罚决定提请复议是否需要提供纳税担保?可否不经过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3]如果复议申请被税务机关受理,复议机关应在多少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最长可以延期多少天?
[要求4]如果甲公司对复议决定不服但未在规定时限内起诉,同时又拒绝履行复议决定,可能的后果是什么?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纳税担保资格应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
②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先依法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方可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60天时限应自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不需要。对处罚决定不服时提起行政复议不需要提供纳税担保。
②可以。“处罚决定”并不是征税行为,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求3]
答案解析:

①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②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期不得超过30日。

[要求4]
答案解析:

申请人、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①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②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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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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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税务行政复议期间,下列情形中引起行政复议终止的是(  )。
  • A.作为申请人的公民被宣告失踪的
  • 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C.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 D.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包括: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2)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选项D);
(5)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选项AC,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选项B,属于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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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业务不发生消费税纳税义务的是(  )。
  • A.汽车销售公司零售超豪华小汽车
  • B.礼品店销售高档手表
  • C.首饰店销售金银首饰
  • D.卷烟批发商销售卷烟给零售商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高档手表在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或者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礼品店销售属于此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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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以下属于应征收环境保护税的项目是(  )。
  • A.商业噪声
  • B.生活噪声
  • C.工业噪声
  • D.服务业噪声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应税噪声污染物目前只包括工业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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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在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不适用和解和调解的是(  )。
  • A.核定税额
  • B.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
  • C.处以少缴税款1倍罚款的处罚决定
  • D.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适用的情形:
(1)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选项C)、核定税额(选项A)、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2)行政赔偿(选项B);
(3)行政奖励;
(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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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根据现行政策,有些经营业务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请写出其中4类业务及应在备注栏注明的信息。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在备注栏注明的经营业务主要有(任意4个即可):
(1)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3)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货物运输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5)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结算销售款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即单用途卡,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支付机构预付卡,即多用途卡,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6)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7)个人保险代理人等汇总代开
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在发票备注栏备注“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可以比照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的备注栏备注相应的汇总代开字样。
(8)差额征税开具的发票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9)异地代开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或建筑服务发票
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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