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关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被申请人可以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 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 C.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为被申请人
  • 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5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选项A错误;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选项C错误;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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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17年《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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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企业2016年占地5万平方米,其中有2万平方米是该企业开办的技术学校用地,该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5元/平方米。该企业2016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元。
  • A.125000
  • B.200000
  • C.250000
  • D.150000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5-2)×5×10000=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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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规定每5天预缴一次增值税。2017年3月当期进项税额为40万元,销项税额为90万元,已经预缴的增值税60万元,则月末企业的会计处理应为(  )。
  • A.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0

  • B.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 C.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 D.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00000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缴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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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下列服务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抵扣的有(  )。
  • A.住宿服务
  • B.贷款服务
  • C.餐饮服务
  • D.货物运输服务
  • E.娱乐服务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选项B)、餐饮服务(选项C)、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选项E)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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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其增值税销售额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  )。
  • A.向政府部门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
  • B.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费用
  • C.向建筑企业支付的土地前期开发费用
  • D.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土地出让收益
  • E.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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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根据2020年教材本题涉及知识点已变更,本题按照教材进行了改编)某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某地处县城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审核。2020年该企业的年度利润表(摘要)如下: 2020年12月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累计数

一、营业收入

6500

减:营业成本

4600

    税金及附加

50

    销售费用

510

    管理费用

790

    财务费用

87

  加:投资收益

55

二、营业利润

518

  加:营业外收入

3.39

  减:营业外支出

105

三、利润总额

416.39

  减:所得税费用

104.0975

四、净利润

312.2925

税务师对2020年度有关账户明细记录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现如下情况:
(1)将一批产品按市场价格换取材料,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产品的账面成本为40万元,不含税市场售价为56万元。企业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5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2800
   贷:应付账款232800
         库存商品400000
(2)“营业外收入”为销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取得的收入,企业取得现金3.39万元,未开具发票,相关的成本已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33900
   贷:营业外收入33900
(3)经核实费用类科目的明细核算,归集企业全年在费用类科目中核算的有合法票据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90万元。

(4)“营业外支出”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灾区捐赠的90万元;二是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12万元;三是订购的一批材料因临时取消不再购进而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3万元。

(5)“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各明细栏目反映,支付给职工的合理工资总额合计7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合计10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5万元,已取得相关工会拨缴款项票据,上述各项支付均已在相关成本费用科目中核算。
假定该企业2020年度尚未结账,其他业务处理正确,且与纳税无关,无递延事项。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应确认销项税额=56×13%=7.28(万元)
业务(2)应确认销项税额=3.39÷(1+13%)×13%=0.39(万元)
应补缴增值税=7.28+0.39=7.67(万元)
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7.67×(5%+3%+2%)=0.767(万元)
合计金额=7.67+0.767=8.437(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①业务(1)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56万元,确认主营业务成本40万元;
业务(2)应冲减收入0.39万元。
企业利润总额=416.39+56-40-0.767-0.39=431.233(万元)
②企业销售(营业)收入=6500+56+3=6559(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60%=30(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6559×0.5%=32.795(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需要纳税调增=50-30=2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6559×15%=983.85(万元),大于实际发生额90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431.233×12%=51.748(万元),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灾区捐赠需要纳税调增=90-51.748=38.252(万元)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12万元。
支付给供货方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不需要纳税调整。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700×14%=98(万元),需纳税调增=100-98=2(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8%=56(万元),不需要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700×2%=14(万元),需纳税调增=15-14=1(万元)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431.233+20+38.252+12+2+1=504.485(万元)应纳税额=504.485×25%=126.1213(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26.1213-104.0975=22.023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1)调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40  
      应付账款23.28  
   贷:主营业务收入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28
业务(2)调账
借:营业外收入3.39 
   贷:其他业务收入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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