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企业中,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以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为限额扣除的有( )。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选项B)、医药制造(选项C)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支出属于长期待摊费用的有( )。
选项C,企业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如果有关固定资产尚未提足折旧,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按规定的期限计提折旧;选项D,固定资产的修理支出不同于大修理支出,没有满足大修理条件的支出,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王某为居民纳税人,系独生子。2024年全年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20万元,稿酬收入5万元,兼职收入12万元。王某有两个小孩(均上小学)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王某父母均年满60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应当留存资料?
(2)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几种扣除方式?分别是什么?
(3)计算王某202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不需要留存资料。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有三种扣除方式。分别为均摊、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工资收入)+50000×(1-20%)×(1-30%)(稿酬收入)+120000×(1-20%)(劳务报酬收入)-60000(基本费用扣除)-24000×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6000(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80000(元);
应纳税额=180000×20%-16920=19080(元)。

个体工商业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
选项B,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下列关于个人养老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说法错误的是( )。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据实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