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张某为我国居民个人,2025年4月发生以下经济行为: (1)以市场价200万元转让其于2018年购入、原值为60万元的家庭唯—普通商品住房。 (2)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取得收入8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判断张某转让住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要求2]
说明张某取得拍卖收入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项目。
[要求3]
计算张某取得拍卖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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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要求2]
答案解析:张某取得拍卖收入适用的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
[要求3]
答案解析:
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000×(1-20%)×20%=1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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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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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选项D当选)。(2)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3)个人所得税税款(选项B当选)。(4)税收滞纳金。(5)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选项C当选)。(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8)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9)赞助支出(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10)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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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扣除标准是2000元/人/月,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与子女个数及父母选择的扣除比例有关;选项B, 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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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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