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戚某2月份取得董事费收入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00000×(1-20%)×40%-7000=25000(元)。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B,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选项C,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中国公民戚某有一件拍卖品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财产原值凭证金额栏没有填写,转让收入额为20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1)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戚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2%=4000(元)。

外籍个人约翰为在华外国企业的总经理,同时兼任英国某公司财务总监,其工资、薪金由中国境内、境外企业分别支付,境内外国企业每月支付其工资折合人民币20000元,英国公司每月支付其工资折合人民币30000元。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所在国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2024年约翰在境内累计居住80天。2024年11月约翰在中国境内工作18天,在英国工作12天。约翰2024年11月应在我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高管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为当月境内支付或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收入额。约翰2024年11月在我国应纳税所得额=20000-5000=15000(元),查月度税率表,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20%-1410=159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A,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B,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选项C,兼职律师应于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D,如果纳税人的承包、承租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不足12个月,应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