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第五节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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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情形中,不能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债务人逾期3年未偿清,且有确凿证据证明无力偿还的应收账款,可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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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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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4)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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