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2节 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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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B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2)选项C:属于“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个别清偿诉讼情形,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上述案件中止后,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债权人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除外;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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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存在争议的,由其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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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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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原则上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法律或司法解释等另有规定的除外。(2)选项C: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3)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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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C当选;(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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