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2025年11月3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与甲公司有关的民事诉讼中,应当中止,且不因管理人能够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而继续进行的是(  )。
  • A.股东乙以甲公司董事长决策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为由,对其提起的诉讼
  • B.甲公司以拖欠货款为由,对丙公司提起的诉讼
  • C.债权人丁公司以甲公司股东戊与甲公司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戊直接承担责任的诉讼
  • D.甲公司以总经理庚违反竞业禁止为由,主张其返还不当利益的诉讼
本题来源:第1-2节 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与受理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B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2)选项C:属于“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个别清偿诉讼情形,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上述案件中止后,债务人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债权人一审中变更其诉讼请求为追收的相关财产归入债务人财产的除外;债务人破产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裁定驳回破产申请或者终结破产程序的,上述中止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法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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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2025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5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判决前甲公司不能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审理,选项A错误;(2)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选项B错误;(3)上述裁判作出并生效前,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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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在地域适用范围上采用的原则是(  )。
  • A.普及主义  
  • B.属地主义
  • C.缔结主义
  • D.有限制的普及主义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我国《企业破产法》采取有限制的普及主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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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情形中,符合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甲公司提前向乙公司清偿无财产担保的18万元债务

  • B.管理人为了维护甲公司的利益,解除了破产申请受理前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但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
  • C.甲公司的债务人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了20万元
  • D.乙法院继续扣押甲公司的一栋房屋,不予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选项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但是,债务人以其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物权担保的,其在担保物市场价值内向债权人所作的债务清偿,原则上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法律或司法解释等另有规定的除外。(2)选项C: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3)选项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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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甲企业在A市法院起诉B市乙企业要求清偿货款100万元,胜诉后由A市法院执行,执行中发现乙企业具备破产原因,拟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乙企业必须是企业法人
  • B.应当经过甲企业或乙企业书面同意
  • C.应当移送至B市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 D.若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甲企业或乙企业可以再次要求将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选项A不当选;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选项B不当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不当选;(3)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为由,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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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但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是(      )。
  • A.长期亏损
  • B.财产变现折损过大
  • C.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
  • D.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C当选;(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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