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1)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
(2)出售房屋产权,由房产买受人按规定缴纳契税。
(3)买卖装修的房屋,计税依据包含装修费用。
(4)综上所述,张某应缴纳契税=300×4%=12(万元)。

(1)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支付补价的一方纳税。
(2)房屋承受方缴纳契税,房产抵债,应由丙某缴纳契税,甲不缴纳契税。
(3)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4)综上所述,甲某应缴纳契税=15×3%=0.45(万元)。


选项A、B,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价格计征契税。
选项C,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选项D,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
税选项E,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征收。
综上所述,选项A、B、E当选。

选项A,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选项C,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选项D,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因此该停车位需要根据转移合同金额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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