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公司有A、B、C三栋房产,A栋房产原值为5000万元,为公司办公用房;B栋房产原值为1000万元,为职工幼儿园及职工医院用房;C栋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原为公司销售部用房,于2024年8月31日开始用于投资联营,每月收取固定不含增值税收入3万元,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2年。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公司2024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万元。
(1)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税。B栋房产免征房产税。
(2)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由出租方按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该公司自9月1日起对外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视为出租,以取得的固定收入从租计税。
(3)2024年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1-30%)×1.2%+3000×(1-30%)×1.2%×8÷12+3×4×12%=60.24(万元)。

某公司2024年购进一处房产,2024年4月30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3年,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6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房产原值3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房产计税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公司2024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万元。
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该公司自5月1日起对外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视为出租,以取得的固定收入从租计税,所以2024年应缴纳的房产税=3000×(1-30%)×1.2%×4÷12+160×12%=27.6(万元)。

王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9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及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40万元的房产于2024年6月30日出租给他人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400元(不含增值税)。王某2024年应缴纳房产税( )元。
(1)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但是对个人所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等非自用的房产,应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2)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房产税。
(3)王某2024年应缴纳房产税=2400×4%×6×50%=288(元)。

2024年4月末,甲公司以原值5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房产对乙公司投资,甲公司每月收取固定利润1.5万元(不含增值税)。甲公司所在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2024年甲公司该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万元。
应缴纳房产税=500×(1-20%)×1.2%×4÷12+1.5×8×12%=3.0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