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公益性捐赠支出当年税前扣除限额200×12%24(万元),所以捐赠支出纳税调增额30-246(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6)×25%5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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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纳税人,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

  • A.

    停牌的上市公司

  • B.

    跨省界汇总纳税企业

  • C.

    擅自销毁账簿的卫生纸厂商

  • D.

    经营规模较小的税务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核定征收办法,具体包括: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因此选项A、B、D不当选,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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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下列选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 A.

    国债利息收入

  • B.

    企业资产溢余收入  

  • C.

    非金融企业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收入

  • D.

    因债权人原因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E.

    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选项B,企业资产溢余收入,属于其他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C,非金融企业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收入,相当于利息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因债权人原因确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属于其他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E,将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属于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综上所述,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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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居民企业中,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 A.

    保险公司

  • B.

    会计师事务所

  • C.

    汇总纳税企业

  • D.

    小型微利企业

  • E.

    小额贷款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核定征收办法,具体包括: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综上所述,选项A、B、C、E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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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高新技术企业刀具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81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600万元,销售成本4100万元,税金及附加80万元,销售费用1900万元,管理费用830万元,财务费用320万元,营业外收入210万元,营业外支出8万元。企业自行核算的会计利润总额为2672万元。拟以此为基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2025年3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2024年度企业核算中存在以下情况,该企业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1)7月企业收到外单位捐赠的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税额26万元,企业将226万元的捐赠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销售费用中含全年支出的广告费1500万元,以及支付给合法中介机构的高新技术产品推销佣金240万元(其中转账支付200万元,现金支付40万元),依据服务协议确认高新技术产品推销收入金额共计30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共计610万元,其中人员人工费用160万元、直接投入费用280万元,与研发活动有关的设备折旧和技术摊销1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70万元。

(4)计入成本费用中合理的实发工资总额48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9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发生职工福利费70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94万元(含单独核算的职工培训费10万元)。

(5)收购Z公司形成商誉100万元,并在成本费用中扣除了摊销费10万元。

(6)营业外支出中包含合同违约金2万元、税收滞纳金2万元。

(7)7月购进一台小型机床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200万元,税额26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企业按10年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残值,已计入折旧费用。

(其他相关资料:经税务师事务所建议,企业对7月购进机床设备选择一次性扣除政策计算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业务(1)应调减其他业务收入226万元,调增营业外收入226万元。

(2)业务(2)广告费扣除限额=(8100+1600-226)×15%=1421.1(万元)<实际发生额15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0-1421.1=78.9(万元)。

(3)业务(2)推销佣金扣除限额=3000×5%=150(万元)<实际发生的转账支付金额20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200-150)=90(万元)。

(4)业务(1)和业务(2)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8.9+90=168.9(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80×60%=48(万元),扣除限额2=(8100+1600-226)×5‰=47.37(万元)<限额1,应按照47.37万元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7.37=32.63(万元)。

(2)研发费用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160+280+100)÷(1-10%)×10%=6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额70万元,因此其他相关费用可加计扣除的基数为60万元。因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加计100%在税前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160+280+100+60)×100%=600(万元)。

(3)该企业业务(3)共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32.63-600=-567.37(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800×8%=384(万元)<实际发生额394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94-384=10(万元)。

(2)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800×2%=96(万元)>实际发生额90万元,无需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3)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800×14%=672(万元)<实际发生额700万元,应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672=28(万元)。

(4)业务(4)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28=38(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合同违约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选项B当选: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选项C当选: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在成本费用中摊销的10万元,应纳税调增。

选项D不当选: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培训费用限额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

选项E不当选:研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0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企业购置小型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为含税金额,会计上计提折旧=(200+26)÷10÷12×5=9.42(万元),税法上允许扣除226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26-9.42=216.58(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该企业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672+168.9-567.37+38+10+2-216.58=2106.9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2106.95×15%=316.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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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2024年主营业务收入19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50万元,营业外收入5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3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100万元,营业外支出18万元,税金及附加22万元,销售费用60万元,管理费用80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52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2022年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性收取利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仍未收到合同约定的利息收入25万元,企业未作账务处理。

(2)将购进的一笔五年期国债售出,取得转让收入26万元。售出时持有该国债200天,该笔国债的买入价为20万元,年利率4%,利息到期一次支付。该公司已将6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3)将10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239.4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6.6万元。该笔股权的计税基础为150万元,转让时的公允价值为266万元。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65万元。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

(4)撤回对某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136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100万元,另含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9万元。

(5)当年发生广告支出6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扣除额20万元。

(6)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2万元,其中1.5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7)当年转让一项专利技术,转让收入为50万元,与之相关的成本和税费3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尚未弥补的亏损额8万元;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中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即使未收到利息,也应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实现,利息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业务(2)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予调减。国债持有期间未兑付的利息收入=国债金额×年利率×持有天数÷365,因此国债利息收入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20×(4%÷365)×200=0.44(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266-150)×(26.6÷266)=11.6(万元),股权支付的部分不确认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66-150)-11.6=104.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确认为股息、红利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1900+150=2050(万元)。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2050×15%=307.5(万元),当年发生的60万元广告费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以前年度累计结转的广告费2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50-30=20(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1)会计利润=1900+150+50-1300-100-18-22-60-80-40+52=532(万元)。

(2)业务(6)中,业务招待费中不合规发票不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12-1.5)×60%=6.3(万元),扣除限额2=2050×5‰=10.25(万元),业务招待费可扣除金额为6.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6.3=5.7(万元)。

(3)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900×10%=190(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532-190+25-0.44-104.4-9-20+5.7-20-8=210.86(万元)。

(5)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10.86×25%=52.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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