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税务管理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是30日。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项目中,不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是(  )。
  • A.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
  • B.纳税人经营不善而破产
  • C.纳税人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 D.纳税人发生解散的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C,纳税人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属于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多证合一”改革之外的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等,应当依法和税务总局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情形中,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  )。
  • A.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 B.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
  • C.纳税人代理进口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
  • D.金融商品转让
  • E.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选项B、C、D、E,《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规定,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纳税人代理进口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当月同时具有下列(  )情形的,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 A.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 B.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 C.增值税专用发票碎成两截的
  • D.购买方将专用发票丢失
  • E.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选项A)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选项B)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选项E)

综上所述,选项A、B、E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当选。选项C、D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于抵扣,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
  • A.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许抵扣进项税额,但要加征滞纳金
  • B.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许抵扣进项税额,不加征滞纳金
  • C.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不以偷税论处,并不加收滞纳金
  • D.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进项税额转出,不以偷税论处,但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 E.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额,不加征滞纳金。

选项C,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不属于偷税,不加收滞纳金。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