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收款项、存货等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可以转回。
【知识点拓展】
各种资产的减值准备是否可以转回:


外购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时,取得成本=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费用(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计入取得成本,所以,该设备取得时的成本=10+0.5+0.3=10.8(万元)。
【知识点拓展】
外购固定资产(价+税+费):



年数总和法下,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 ÷ 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600+80=680(万元);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应当在2019年9月开始计提折旧。
第一个折旧年度[2019.9.1-2020.8.31]应计提的折旧额=680×(1-5%)×5÷15=215.33(万元)。
第二个折旧年度[2020.9.1-2021.8.31]应计提的折旧额=680×(1-5%)×4÷15=172.27(万元)。
2020年应当计提的折旧额[第一折旧年度的8个月+第二折旧年度的4个月]=215.33÷12×8+172.27÷12×4=200.98(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外购固定资产(价+税+费):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企业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报经批准转销时,按照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的金额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改扩建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知识点拓展】
固定资产的处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资产类科目)。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果有被替换的部分,应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从该固定资产原账面价值中扣除;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知识点拓展】
固定资产的资本化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修理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资本化后续支出会先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最终仍然是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计量:
1.改造后的入账价值=更新改造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更新改造支出-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2.账面价值=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被替换部分的账面原值×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注意]被替换部分无论是否有残料收入等经济利益的流入,都不会影响最终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作为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10 000+2 000+1 800=13 800(元)。
借:在建工程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300
贷:银行存款 11 300
借:在建工程3 800
贷:原材料 2 000
库存商品 1 800
借:固定资产13 800
贷:在建工程13 800
【知识点拓展】
外购固定资产(价+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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