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接受方应按合同约定金额(不公允的除外)与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实收资本。即甲公司实收资本增加=120 000×(1+13%)=135 600(元)。
【知识点拓展】
1.接受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1)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实收资本(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实际收到的金额超过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2)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现金资产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投资额)
贷:股本(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收到的投资额超过面值的部分)
2.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的账务处理: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合同或协议约定投资者在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差额)

选项A计入其他应付款;选项B应计入其他应收款;选项C计入应付账款或短期借款;选项D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知识点拓展】
1.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2.其他应付款的核算内容主要有下列几项:
(1)应付短期租赁固定资产的租金;
(2)应付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
(3)租入包装物的租金;
(4)出租或出借包装物向客户收取的押金;
(5)存入保证金等。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不包括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初级阶段涉及主要税种的核算(增值税除外):

甲企业为一家制造业企业,采用机器工时比例法分配制造费用。2023年10月,基本生产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共发生制造费用2 000万元。其中A产品机器工时为2 000小时,B产品机器工时为3 000小时。不考虑其他因素,A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金额为( )万元。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机器工时总数=2 000÷(2 000+3 000)=0.4,则:
A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0.4×2 000=800(万元);
B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0.4×3 000=1 200(万元)。

下列各项支出中,不应计入合同取得成本的有( )。
合同取得成本的判断条件:①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②预期能够收回。选项A、B、D,无论投标是否成功,都应当支付,所以不属于增量成本,不应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