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D,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的税目——酒
①包括白酒(含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如葡萄酒、药酒、果木酒、汽酒等);
②不包括酒精、调味料酒。

拓展练习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无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本题受托方甲卷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应组价。(2)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其中材料成本49 140元不含增值税,无需价税分离;加工费2 373元为含增值税价,应作价税分离处理。(3)甲卷烟厂该笔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49 140+2 373÷(1+13%)]÷(1-30%)×30%=21 960(元)。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委托加工:
(1)先看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2)如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从价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选项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属于批发企业之间的销售,不缴纳消费税;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才加征一道批发环节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1.“小汽车”和“超豪华小汽车”的理解:
(1)“小汽车”是消费税税目之一;“超豪华小汽车”是指零售价格90万元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的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或单征消费税,并非独立税目。
(2)一般小汽车: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
(3)(新能源)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
(4)(燃油)超豪华小汽车: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零售环节加征。
2.卷烟、电子烟批发环节加征税款的理解:
(1)批发企业→批发企业:不征;
(2)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征。

选项A,调味料酒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金银首饰于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C,高档手表在一般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选项D,委托加工白酒,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时,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知识点拓展】
消费税征税环节:



题目所述内容正确。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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