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9月2日,甲公司取得当地财政部门拨款2 000万元,用于资助甲公司2024年9月开始进行的一项研发项目的前期研究,预计将发生研究支出5 000万元。项目自2024年9月开始启动,至年末累计发生研究支出1 000万元。取得时已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甲公司对该项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不考虑其他因素,2024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的余额为( )万元。
该政府补助用于资助甲公司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即为补偿甲公司以后期间发生的费用,应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核算,在取得时计入递延收益2 000万元,在研究期间,按实际发生支出占预计总支出比例分摊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递延收益摊销= 2 000×1 000/5 000=400(万元),递延收益余额=2 000-400=1 600(万元)。


甲公司2025年实际粮食储备量1.8万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公司的实际储备量给予每季度每斤2.8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25年1月10日,甲公司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采用总额法核算。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25年1月31日递延收益余额为( )万元。
甲公司2025年1月31日递延收益余额=1.8×2.8×2/3=3.36(万元)。


甲公司为一家粮食储备企业,2024年发生有关政府补助业务如下:
(1)甲公司粮食储备量为30000万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实际储备量给予每季度每斤0.031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24年1月收到补贴存入银行。
(2)按照相关规定,粮食储备企业需要根据有关主管部门每个季度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粮食储备企业发生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给企业每斤0.025元的轮换费用。按照轮换计划,甲公司需要在2024年第一季度轮换储备粮17880万斤,2024年1月初款项尚未收到,2024年3月2日收到款项。
(3)2023年12月,甲公司为购买新储备粮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贷款5000万元,贷款利率为3%。自2024年1月开始,财政部于每个季度初按照甲公司实际贷款额和贷款利率拨付甲公司贷款利息。甲公司1月实际收到财政贴息存入银行。
甲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政府补助,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资料(1)至资料(3),编制甲公司第一季度与政府补助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2024年1月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930
贷:递延收益930(0.031×30000)
2024年1月至3月,每月末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310
贷:其他收益310(930/3)
(2)
2024年1月初确认递延收益:
借:其他应收款447
贷:递延收益447(17880×0.025)
2024年1月至3月,每月末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149
贷:其他收益149(447/3)
2024年3月2日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447
贷:其他应收款447
(3)
2024年1月收到财政贴息:
借:银行存款37.5
贷:递延收益37.5(5000×3%/4)
2024年1月至3月,每月月末分摊递延收益,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借:递延收益12.5
贷:财务费用12.5(37.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