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共有2 000名职工,该公司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10个工作日带薪病假,未使用的病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作废,不能在职工离开公司时获得现金支付;职工休病假是以后进先出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权利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病假余额中扣除;职工离开公司时,公司对职工未使用的累积带薪病假不支付现金。2023年12月31日,每个职工当年平均未使用带薪病假为4天。根据过去的经验并预期该经验将继续适用,甲公司预计2024年有1 90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10天的带薪病假,剩余100名职工每人将平均享受13天病假,假定这100名职工全部为总部各部门经理,该公司平均每名部门经理每个工作日工资为600元。假定2024年12月31日,上述100名部门经理中有80名享受了13天病假,并随同正常工资以银行存款支付。另有20名只享受了10天病假,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24年因20名部门经理只享受了10天累积带薪病假应冲减管理费用的金额是( )元。
甲公司2023年12月31日应当预计由于职工累积未使用的带薪病假权利而导致的预期支付的追加金额,即相当于300(100×3)天的病假工资180 000(300×600)元,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18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180000
由于该公司的带薪缺勤制度规定,未使用的权利只能结转一年,超过1年未使用的权利将作废。2024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将2023年已确认但未使用的应付职工薪酬冲销。
2024年,20名职工未使用上年剩余带薪病假,则冲回上年度确认的费用,冲减管理费用的金额=20×3×600=36000(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36000
贷:管理费用36000
2024年,80名职工使用上年剩余带薪病假,其工资用银行存款支付,支付金额=80×3×600=144000(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144000
贷:银行存款144000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短期带薪缺勤和职工工资属于短期薪酬,选项B、C当选;短期薪酬不包括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选项A、D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