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B,开发无形资产时发生的注册费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不当选;选项C,企业研发无形资产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处于研究阶段时,不知道该无形资产是否可以研发成功,按谨慎性要求,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应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不当选。

2024年1至9月发生的各项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该费用化。
理由:因为至2024年9月末,甲公司可以证实该项新工艺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所以2024年1至9月属于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全部费用化。
2024年10月1日以前发生的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00
贷:银行存款等100
2024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60
贷:银行存款等60
2024年年末结转费用化支出:
借:管理费用1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100
2025年1至6月又发生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场地设备等租金和注册费等支出240万元: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240
贷:银行存款等240
2025年6月末该项新工艺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无形资产3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300

选项A,自创商誉、自创品牌及报刊名等的成本不能可靠计量,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当选;选项B,企业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当选;选项D,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不当选。

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费的物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可资本化的利息支出,选项A、B、D当选。研究阶段领用原材料的成本,属于研究阶段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选项C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