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5年7月,外购一批高档香水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万元,当期生产领用90%的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将生产出的高档香水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外购已税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的,准予全部抵扣外购高档香水精的已纳消费税
  • B.外购已税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的,准予抵扣外购高档香水精90%的已纳消费税
  • C.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0.9万元
  • D.该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0.93万元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B:外购已税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的,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即90%)抵扣外购高档香水精的已纳消费税;选项CD:准予抵扣的高档香水精已纳消费税=2×90%×15%=0.27(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8×15%-0.27=0.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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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甲烟丝厂当月共计应缴纳消费税=[1.8×(200+100)+300×1.6]×30%=3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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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将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时再缴纳消费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时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普通护肤品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移送高档香水精继续生产普通化妆品按照同类售价即5万元/千克计算消费税。甲化妆品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180+5×2)×15%=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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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只有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连同其对应的逾期包装物押金均需要计算应纳消费税。烫花木制筷子和竹制筷子不属于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12×5%+0.23÷(1+13%)×5%=0.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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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应缴纳的消费税为0。

注:酒精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应纳的消费税=20×10%=2(万元)。

注: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并且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适用10%税率征收消费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40÷80%×20%×10%=1(万元)。

注: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葡萄酒)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酒心巧克力)的,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要求4]
答案解析: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40×10%=4(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该企业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56+2.6+5.2-8=1.36(万元)。
注:本题的核心考点是将应税消费品(葡萄酒)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酒心巧克力)的行为,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没有离开本企业增值税链条而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采取赊销方式销售酒心巧克力,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确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故在3月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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