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破产清算制度与民事执行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所以需要强制执行
  • B.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破产清算则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进行
  • C.

    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与执行,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

  • D.民事执行的范围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财产,且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问题
本题来源:第1-2节 破产法律制度概述、破产申请与受理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丧失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以及企业规范退出市场的问题。而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因拒不履行义务而需要强制执行。选项A当选。(2)就债务清偿而言,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民事执行是为申请执行的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属于债权的个别清偿程序。选项B当选。(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等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而民事执行的范围则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财产,不涉及企业民事主体资格消灭问题。选项CD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2024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4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 B.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 C.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判决前甲公司不能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 D.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应当中止审理,选项A错误;(2)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掌握诉讼情况后能够继续进行时,该诉讼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选项B错误;(3)上述裁判作出并生效前,债权人可以同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选项C错误。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诉讼中,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的有(  )。
  • A.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
  • B.主张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直接向其承担抽逃出资责任的
  • C.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责任的
  • D.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提起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4)其他就债务人财产提起的个别清偿诉讼。选项A、B、C、D均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需同时满足的情形有(  )。

  • A.该债务未提供足额的担保
  • B.甲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 C.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 D.甲公司未完全清偿欠乙公司的100万元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1)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2)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3)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甲企业在A市法院起诉B市乙企业要求清偿货款100万元,胜诉后由A市法院执行,执行中发现乙企业具备破产原因,拟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乙企业必须是企业法人
  • B.应当经过甲企业或乙企业书面同意
  • C.应当移送至B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 D.若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甲企业或乙企业可以再次要求将该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选项A不当选;被执行人或者有关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选项B不当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由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级别管辖上实行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管辖制度。选项C不当选;(3)受移送法院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裁定后,人民法院不得重复启动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程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以有新证据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已经具备了破产原因为由,再次要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可以直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破产申请。选项D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但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是(      )。
  • A.长期亏损
  • B.财产变现折损过大
  • C.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
  • D.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选项C当选;(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