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单务合同
  • B.无偿合同
  • C.有偿合同
  • D.诺成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保证合同为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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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5-9节 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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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李某并未拒绝。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方式,也未约定保证范围。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 A.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 B.张某提供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 C.张某需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 D.张某需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1)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选项B: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对责任范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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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间
  • B.保证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 C.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D.保证期间性质上属于诉讼时效期间,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保证期间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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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债务人不能主张抵销的债务有(  )。

  • A.故意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
  • B.提供劳务的债务
  • C.不作为的债务
  • D.金钱债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下列债务不可抵销:(1)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因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或者故意、重大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产生的损害赔偿债务,侵权人不得主张抵销,选项A当选。(2)根据债务性质不能抵销的债务。如提供劳务的债务、不作为的债务等,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选项B、C当选。(3)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债务。金钱债务可以抵销,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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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  )。

  • A.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B.可以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C.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 D.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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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拟委托乙厂制作500套员工制服,甲公司发出的传真列明了对款式和面料的要求,要求乙厂在3日内报价。乙厂回复每套定价220元。甲公司次日电话通知乙厂称,若每套降价为200元即可成交。乙厂表示同意,要求于10日后签订书面合同,3个月后交货,货到付款,同时指出:任何一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甲公司接受该条件,10日后收到已经由乙厂签章的合同书,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书上盖章。之后,乙厂告知甲公司,因其员工有限,想把200套制服交给戊厂加工,甲公司表示同意。

3个月后,乙厂依约将货物运送至甲公司所在地,但甲公司因停业整顿无人负责接收货物,乙厂无奈,将货物向公证机关办理了提存。乙厂将其提存的事实通知了甲公司相关人员,并要求其支付货款,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受限为由予以拒绝。甲公司整顿完毕派人去公证机关领取货物时得知,该批货物于提存后的第二日受雷击着火,50套制服被烧毁。公证机关称,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必须先履行债务,交付货款后才能领取货物;并要求甲公司缴纳保管费等提存费用共计8000元。甲公司认为提存费用应由乙厂支付,并就被烧毁的部分制服要求乙厂赔偿损失。

甲公司员工穿上制服后,部分人员出现过敏现象,致使甲公司发生包括误工费等在内的1万元的损失。经查是因戊厂加工的制服质量不合格所致,甲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厂同意支付违约金,但称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要求适当减少。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①甲公司发出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甲公司的传真没有列明具体的价格和数量等内容,在对方回复时,甲公司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其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属于要约邀请;②甲公司向乙厂发出的电话通知属于新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题中,甲公司就要约价格作出变更,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属于新要约。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乙厂之间的承揽合同自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盖章时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本题中,甲公司是合同的最后盖章一方,因此合同自甲公司盖章后成立。

[要求3]
答案解析:公证机关要求甲公司先偿债后提货的做法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要求4]
答案解析:提存费用以及提存物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因此,标的物的提存费用和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债权人(针对交付货物而言,甲公司是债权人,乙厂是债务人)甲公司承担。
[要求5]
答案解析:乙厂申请减少违约金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本题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元,甲公司遭受的损失为1万元,2万元是大于1*(1+30%)=1.3(万元)的,因此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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