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9节 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保证合同为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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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1)选项AB: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借款合同的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恒达企业应当对变更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当选;(2)选项CD: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借款合同对履行期限的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恒达企业仍在原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日)内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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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  )。

  • A.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B.可以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C.不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 D.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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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甲公司拟委托乙厂制作500套员工制服,甲公司发出的传真列明了对款式和面料的要求,要求乙厂在3日内报价。乙厂回复每套定价220元。甲公司次日电话通知乙厂称,若每套降价为200元即可成交。乙厂表示同意,要求于10日后签订书面合同,3个月后交货,货到付款,同时指出:任何一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需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甲公司接受该条件,10日后收到已经由乙厂签章的合同书,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书上盖章。之后,乙厂告知甲公司,因其员工有限,想把200套制服交给戊厂加工,甲公司表示同意。

3个月后,乙厂依约将货物运送至甲公司所在地,但甲公司因停业整顿无人负责接收货物,乙厂无奈,将货物向公证机关办理了提存。乙厂将其提存的事实通知了甲公司相关人员,并要求其支付货款,甲公司以资金周转受限为由予以拒绝。甲公司整顿完毕派人去公证机关领取货物时得知,该批货物于提存后的第二日受雷击着火,50套制服被烧毁。公证机关称,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必须先履行债务,交付货款后才能领取货物;并要求甲公司缴纳保管费等提存费用共计8000元。甲公司认为提存费用应由乙厂支付,并就被烧毁的部分制服要求乙厂赔偿损失。

甲公司员工穿上制服后,部分人员出现过敏现象,致使甲公司发生包括误工费等在内的1万元的损失。经查是因戊厂加工的制服质量不合格所致,甲公司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乙厂支付违约金2万元。乙厂同意支付违约金,但称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要求适当减少。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①甲公司发出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甲公司的传真没有列明具体的价格和数量等内容,在对方回复时,甲公司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其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属于要约邀请;②甲公司向乙厂发出的电话通知属于新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题中,甲公司就要约价格作出变更,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属于新要约。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乙厂之间的承揽合同自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盖章时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本题中,甲公司是合同的最后盖章一方,因此合同自甲公司盖章后成立。

[要求3]
答案解析:公证机关要求甲公司先偿债后提货的做法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要求4]
答案解析:提存费用以及提存物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因此,标的物的提存费用和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债权人(针对交付货物而言,甲公司是债权人,乙厂是债务人)甲公司承担。
[要求5]
答案解析:乙厂申请减少违约金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本题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元,甲公司遭受的损失为1万元,2万元是大于1*(1+30%)=1.3(万元)的,因此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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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代位权制度中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的债权的有(  )。

  • A.扶养费请求权
  • B.

    基本养老保险金请求权

  • C.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 D.

    失业保险金请求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1)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请求权;(2)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3)劳动报酬请求权,但是超过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部分除外;(4)请求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保障当事人基本生活的权利;(5)其他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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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行使
  •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 D.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选项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选项B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或相对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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