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选项A:承租人(乙)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丙)可以代承租人(乙)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2)选项B: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转租合同在乙、丙之间发生效力,甲无权解除乙、丙之间的租赁合同;(3)选项C: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4)选项D:第三人(丙)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乙)应当赔偿损失。

拓展练习



(1)选项AB:因该租赁合同无效,钱某无权要求赵某继续履行;(2)选项C: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出卖前原租赁合同有效,钱某有权要求赵某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选项D: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钱某无权要求赵某继续履行。

第一份借款合同于2022年12月28日成立。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王某提供的是一般保证。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张某第一次借款的本金是80万元。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张某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抵押权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李某无权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张某用借款购买赌具的违法行为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规定,借款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必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形以及《民间借贷规定》规定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本案中并不涉及这些影响借贷合同效力的情形,因此借款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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