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节 物权法律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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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出让人对同一标的物不能同时实施两次有效的处分行为,选项A不当选。物权行为直接导致行为人积极财产的减少,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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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物是物权的客体。《民法典》上的物具有如下特点:(1)有体性;(2)可支配性;(3)在人的身体之外。月球表面不能为人力所支配,不属于《民法典》上的物,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
【提示】计算机程序是智力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但存储计算机程序的光盘是有体物,可以成为物权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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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选项A当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选项B、C、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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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1)物权属于支配权、绝对权、对世权,具有排他性;(2)债权属于请求权、相对权、对人权,具有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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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民法典》第116条所称的“法律”,不限于《民法典》,包括一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但不包括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也不包括司法解释与司法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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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民法典》物权编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有体物≠有形物,电力、热力、气体等无形物同样属于《民法典》物权编上的物,选项A当选。微电影、电脑程序属于智力成果,均不属于物权编上的物,选项B、C不当选。假牙在生活习惯上属于人身体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能认为是《民法典》物权编上的物,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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