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减征关税。
选项B,“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及货样,经海关审查无误后免征关税。
选项C,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无偿赠送的物资,经海关审查无误后免征关税。
【知识点拓展】
关税的税收优惠
1.免征关税:
①国务院规定的免征额度内的一票货物。
② 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③ 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④ 在海关放行前损毁或者灭失的货物、进境物品。
⑤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免征关税的货物、进境物品。
2.减征关税
①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进境物品。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减征关税的货物、进境物品。

(1)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20万元运输费、保险费应计入关税计税价格;(2)应缴纳进口增值税=(关税计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80+20+10)×13%=14.3(万元)。
【知识点拓展】
进口货物的关税计税价格:


选项A、B、C,均属于免税的情形。选项D,在海关放行“前”损毁或者灭失的货物,免税;在海关放行“后”损毁的货物,不免税。
【知识点拓展】
关税的税收优惠
1.免征关税:
①国务院规定的免征额度内的一票货物。
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③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④在海关放行前损毁或者灭失的货物、进境物品。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免征关税的货物、进境物品。
2.减征关税
①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进境物品。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规定减征关税的货物、进境物品。

选项A、B、C、D,均属于关税进口税率。除这四种税率外,对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出口货物,设置关税配额税率;对进出口货物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实行暂定税率。

关税的纳税人包括:进口货物的收货人(选项 B)、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选项 C)、进境物品的携带人或者收件人(选项A)。选项D,不属于关税的纳税人。

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选项C)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选项D)为基础确定。出口关税(选项A)和输出地点装载“后”发生的费用(选项B)不计入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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