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将银行卡分为可以透支的信用卡和不能透支的借记卡,信用卡根据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准贷记卡(选项D)和贷记卡(选项B);而借记卡又根据功能不同分为专用卡(选项A)、储值卡和转账卡(选项C)。
【知识点拓展】银行卡的分类

选项C,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现金银行本票除外。
【知识点拓展】
银行本票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知识点拓展】
支票的记载事项:
1.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2.授权补记事项:金额、收款人名称。
3.相对记载事项:出票地未记载的3选1(营业场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付款地未记载的为营业场所。

选项A、C、D,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选项B,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知识点拓展】
银行卡计息与收费总结:

选项C、D,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知识点拓展】
汇兑

选项A,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选项C,行使和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选项D,公示催告应在全国性的报纸或其他媒体上刊登。
【知识点拓展】
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只包括三种: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不含仲裁。
(1)挂失止付
是指失票人将丧失票据的情况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审查后暂停支付的一种方式。
(2)公示催告
是指在票据丧失后由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以公告方式通知不确定的利害关系人限期申报权利,逾期未申报者,则由法院通过除权判决宣告所丧失的票据无效的一种制度或程序。
(3)普通诉讼
是指丧失票据的人为原告,以承兑人或出票人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其向失票人付款的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