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B、D,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均为“见票即付”的票据,谈不上“提示承兑”的问题。选项C,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无需提示承兑,只有远期商业汇票才涉及“提示承兑”的问题。
【知识点拓展】
提示承兑:
①定日付款(指定付款日期)、出票后定期付款(出票后一段时间内付款)的商业汇票都有具体的到期日,因此需要在“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②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需要持票人去提示承兑才能见票,没有明确的日期,因此需要“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③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是在见票时马上付款,不需要承兑流程,因此无需提示承兑。

拓展练习
选项A、C、D,均属于相对记载事项,如未记载,由法律予以规定,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选项A,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选项C,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选项D,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知识点拓展】
(纸质)票据的必须记载事项汇总: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的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可理解为:拾票人若是想领用票据款项,首先会找到票据载明的支付地请求支付,因此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是效率最高的拦截方式。
【知识点拓展】
公示催告的申请:



质押背书和委托收款背书为非转让背书。
【知识点拓展】
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①转让背书是指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
②非转让背书是指以授予他人行使一定的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实际上票据权利没有转移)。
非转让背书包括:委托收款背书+质押背书。

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如果没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则不存在止付的对象。选项A,只有“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才能办理挂失止付。
【知识点拓展】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
①已承兑的商业汇票;
②支票;
③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④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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