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罚款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315- 15+10=310(万元),当年应交所得税 =310× 25%=77.5(万元)。
【知识点拓展】
所得税费用的公式:
1.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2.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3.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4.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
选项B,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当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有重大变更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项D,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知识点拓展】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作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改扩建期间的固定资产(即已转入在建工程的固定资产)。
[注意]
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当月不提,下月开提;当月减少,当月照提,下月停提。(“提尾不提头”)
(2)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选项A,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选项B,原材料销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选项D,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收益计入投资收益。选项ABD,均影响营业利润。选项C,固定资产的毁损,计入营业外支出,影响利润总额而不影响营业利润。 提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知识点拓展】
利润的构成: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注意]
①快速记忆只需牢记公式2和公式3,根据题目排除掉营业外收支和所得税费用即是营业利润。
②“资产处置损益”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该批原材料用于生产产品,因此,可变现净值用完工产品的预计售价-进一步加工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该批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150-15-5=130(万元),可变现净值高于存货的成本,因此,没发生减值。
【知识点拓展】
材料减值问题,需区分情况:
1.如果材料是直接出售,材料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材料可变现净值=材料的估计售价-材料出售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2.如果材料是用于生产产品,此时才需要看产品是否减值,产品未减值,则材料就没有减值,具体可分为:
(1)产品没有发生减值,材料按成本计量;
(2)产品发生减值,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材料可变现净值=产品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产品出售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
甲企业为一家制造业企业,采用机器工时比例法分配制造费用。2023年10月,基本生产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共发生制造费用2 000万元。其中A产品机器工时为2 000小时,B产品机器工时为3 000小时。不考虑其他因素,A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金额为( )万元。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机器工时总数=2 000÷(2 000+3 000)=0.4,则:
A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0.4×2 000=800(万元);
B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0.4×3 000=1 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