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借方的金额=850+150+70+0.5+120=1 190.5(万元),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不需要预计应交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以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例,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知识点拓展】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等。
[注意]
①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②因为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所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有:a.印花税;b.耕地占用税;c.车辆购置税;d.契税。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该企业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的金额=(实际缴纳增值税+实际缴纳消费税)×7%=(200 000+150 000)×7%=24 500(元)。
【知识点拓展】
[注意]
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因纳税人所在地而有所不同:
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1%。
②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要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核算。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照规定准予抵扣,应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知识点拓展】
[注意]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交消费税税额=[(关税的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22年6月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120 000元,市场不含税售价150 000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9 500元,下列关于甲公司账务处理,表述正确的有( )。
自产产品对外捐赠,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但是因为对外捐赠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不确认收入,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39 500
贷:库存商品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 5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022年6月以一批库存商品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100 000元,双方协议不含税售价120 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5 600元,下列关于甲公司取得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中,表述正确的有( )。
自产产品对外投资,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会计上相应的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135 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 6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库存商品 100 000

下列关于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产时,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中,错误的有( )。
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产时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土地使用权单独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或借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