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持股期限如何计算
一、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息红利所得按个人获取红利的来源,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情形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大多由支付方代扣代缴,无需个人自行申报,具体规则如下:
1.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这类所得按持股期限实行差别化税率,旨在鼓励长期投资,税款多在股票卖出时扣除。具体来看,持股期限≤1个月的,按分红全额的20%缴税;1个月<持股≤1年的,按分红金额的10%缴税;持股>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例如分得1万元红利,持股半个月需缴税2000元,持股8个月需缴税1000元,持股2年则无需缴税。税款由证券公司在投资者卖出股票时,依据持股期限自动核算并从资金账户扣除,再统一上缴税务机关。
2.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这类所得无持股期限的税收优惠,统一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比如从合伙经营的公司或股权众筹的企业获得1万元分红,需缴纳2000元个人所得税。通常由发放分红的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红利时直接代扣税款,随后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涉税信息并解缴税款,个人无需额外操作。
此外,存在少数需自行申报的特殊情况。若取得的股息红利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人,比如私下转让股权获得的分红,个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携带身份证、分红收入凭证等资料,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缴税。
二、上市公司股息红利的持股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的持股期限计算有明确统一规则,核心以股票买入与卖出的时间间隔为基础,还需遵循特殊计算原则及特殊情形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基础计算规则:持股期限是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到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续时间,按自然年(月)计算。比如2025年1月8日买入股票,2025年2月8日卖出,持股期限为1个月;2026年1月8日卖出则持股满1年,若在2026年1月8日之后卖出,持股期限就超过1年。且持有股份数量以每日日终结算后证券账户的持有记录为准。
2.转让时按“先进先出法”核算:当投资者多次买入同一只股票,后续卖出部分股票时,按证券账户中先取得的股票视为先转让的规则算持股期限。例如2025年5月15日买入8000股,2025年10月3日买入2000股,2026年6月11日卖出10000股,会视为先卖出2025年5月15日买入的8000股和2025年10月3日买入的2000股,分别对应各自买入时间核算持股期限。
3.特殊持股情形的期限计算:若是送股、转增股等权益分派带来股份增加,持股期限按原买入日延续计算,比如买入股票满6个月时获得送股,送股后的持股期限仍从最初买入日开始累计;通过继承、赠与等非交易方式取得的股票,持股期限按原持有人的持股期限连续计算;而司法扣划取得的股票,从司法裁定划转之日起计算持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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