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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后的首次申报时间,近期之了君收到了很多小伙伴的疑问。大家都知道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金额,但是问题来了,有的合同上根本就没有体现金额,比如有的商品价格起伏比较大,供应商不愿意在合同中先把价格定下来,这是因为后期市场原因可能会导致交付时间价格与合同订立时价格差异很大,进而导致亏本,针对这种没有金额的合同到底应该如何申报?按照什么申报?下面之了君就来和大家分析一下!
这个问题其实税务总局已经有明确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大家看了税局规定后是不是还是一脸懵,没看懂是吧?下面举例说明!
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从事服装生产销售,公司按季缴纳印花税,2022年7月20日书立布料买卖合同2份,合同列明了布料购买数量,并约定在布料交付时间以交付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成交金额,2022年11月30日交付布料按照市场价格50万元(不含增值税)交付,A公司该何如申报缴纳印花税呢?
A公司应该在合同订立的首个申报期,即10月申报期申报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申报,当期应交纳印花税为0元,A公司在实际结算期的所属纳税申报期即2023年1月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申报,当期应交纳申报的印花税为50万*0.3‰=150元。
注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7月1日前的,适用原税目、原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7月1日及之后的,适用新税目、新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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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之了君针对“合同未列明金额印花税如何申报缴纳?按照什么申报?”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你还想要学习更多实用的会计实操做账报税知识,欢迎加入之了课堂官网学习!这里汇聚了大批行业优秀教师,帮助大家轻松学习,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