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在资本市场中,要约收购是一种常见的股权收购方式,但并非所有增持股份的行为都需要进行要约收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定情况下可以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那么,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有哪些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接下来,之了君就来给大家介绍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及相关注意事项。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有:
● 1. 股份转让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
如果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且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则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2. 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
当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时,如果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了该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则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3.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
在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变更、合并等情形下,如果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则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4.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减少股本
如果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导致股本减少,从而使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则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5. 经股东大会批准取得新股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且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同时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则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6. 权益股份达30%以上,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
如果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30%以上,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则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7. 权益股份达50%以上,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
如果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50%以上,继续增持股份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则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8. 金融机构依法业务导致持股超30%
金融机构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受托业务或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且无实际控制该上市公司意图,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处置方案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9. 继承导致权益股份超30%
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10. 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股份
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且表决权未转移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 11. 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导致权益股份超30%
因上市公司减少股本导致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权益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注意事项
● 1. 提交豁免申请
在符合上述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时,投资者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中国证监会在受理豁免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就收购人所申请的具体事项作出是否予以豁免的决定。
● 2. 聘请专业机构出具意见
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 3. 信息披露
相关投资者应在权益变动行为完成后3日内公告股份增持情况,律师需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并披露。
● 4. 锁定期
对于某些情形下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如经股东大会批准取得新股,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此外,权益股份达30%以上,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
● 5. 遵守法律法规
投资者在进行股份增持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增持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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