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抵债算视同销售吗?存货折价抵债账务处理怎样做
在企业回款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以存货折价抵债账务的情况。那么,存货抵债算视同销售吗?存货折价抵债账务处理怎样做?本文,之了君就带大家详细了解,希望给大家一些实用参考!
一、存货抵债算视同销售吗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用于偿还借款或应付账款时,应当按销售处理计入 “营业收入”(而非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是税法或会计中对非销售行为按销售处理的特殊规定,如将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
1、用存货抵债的公司做账分录为:
若抵债存货为库存商品: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若抵债存货为原材料、周转材料等非库存商品:
借:应付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等
2、接受存货抵债的公司做账分录为:
若接受方此前未计提坏账准备: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 甲公司(债务账面余额)
若接受方此前计提过坏账准备: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 甲公司(债务账面余额)
信用减值损失(或投资收益,具体取决于债务重组方式)
注意!存货抵债按销售处理,需要缴纳对应的增值税。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
方式①:应交增值税 = 商品公允价值(不含税)× 税率
方式②:应交增值税 = 抵偿债款 ÷(1 + 税率)× 税率
两者可由偿债企业自行选择,但方式②如果明显低于市场公允价值,企业又没有合理的理由,税务机关将不予认可,仍按公允价值缴纳增值税。另外,若抵债金额与公允价值不一致(如折价抵债),需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增值税,而非直接按抵债金额倒推。
二、存货折价抵债账务处理怎样做
当抵债的存货与实际债务之间存在差额,且该情形属于债务重组(即债权人作出让步)时,差额计入 “其他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详细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其他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若抵债存货公允价值等于或高于债务金额(债权人未让步),则不属于债务重组,差额应视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额外支付,债务人需按实际抵债金额确认收入,而非计入 “其他收益”。
总之,存货抵债按销售处理计入营业收入,在符合债务重组条件时,其差额计入 “其他收益 — 债务重组收益”。存货抵债是否按销售处理以及存货折价抵债的账务处理,是企业财务工作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