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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范围如何确定
来源:之了课堂
2022-06-24 18:20:40
近期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全电发票,如果会计人还不太清楚,那就真的要赶快了解一下了。既然是日后和大家的工作会挂钩甚至是打交道,作为会计人何不从现在开始就好好去了解详情呢?那么,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范围如何确定?下面就跟着之了君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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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内蒙古部分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系统运行平稳。全电发票具有无需领用、开具便捷、信息集成、节约成本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关注。
为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2年4月25日起,在内蒙古地区上线升级版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并在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其中,试点纳税人分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区分发票开具情形和税务数字账户使用情形分别适用《公告》及解读相应内容。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的受票方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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