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6年度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通知,个人申报9月30日前完成

来源:之了课堂
2026-08-31 16:29:21

各位甘肃高级会计小伙伴请注意,甘肃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于9月1日0时启动,申报人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通过“职称评审”专栏进入系统线上申报,个人申报通道于9月30日24时关闭。大家可以随之了君一起去看看通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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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兰州新区财政局,甘肃矿区财政局,有关省级工作部门,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 〔2026〕219号),现将2026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含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下同)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报条件。申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甘肃省内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足所在单位申报相关要求,达到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并按照《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需通过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标准或省内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申报人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个人)连续参加甘肃省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缴费记录(截至申报当月),或提供现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且近5年在省内不同单位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截至申报当月)。

2.申报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编外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甘肃省登记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中建立规范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员。

中央在甘单位、军队在甘有关单位(不含现役),外省企事业单位设甘分支机构并在我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对口援甘政策,在甘支援满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我省职称评审有关要求办理职称评审委托,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申报评审。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等不能申报评审职称。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或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在调查期内、以及在刑事处罚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评审方式

2026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统一依托“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实施,(“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可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录)。职称申报、审核、复审、评审、制发证书、证书打印、业务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申报人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创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按照行政区划(级别)、企业注册地或隶属关系等,分别向当地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申请设立职称申报账户。中央在甘单位、外省在甘分支机构等需委托我省评审的,请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职称评审”专栏后参照“通知公告”中的委托评审流程办理委托事宜(https://gszcxt.rst.gansu.gov.cn/zcfwpt/noticeDetail)。

三、申报审核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

(一)网上申报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9月30日前)。“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于9月1日0时启动,申报人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通过“职称评审”专栏进入系统线上申报,个人申报通道于9月30日24时关闭。申报人员依据本人人事关系、劳动关系、户籍关系以及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等,向申报单位提出职称申报申请。申报单位负责为申报人员设立申报账号。申报人员登录本人账号,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佐证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审核推荐意见等。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通知公告”模块《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申报人分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将不能参加2026年度职称评审。

2.申报单位初审(10月20日前)。申报单位受理申请后,按照“随来随审、即收即核”方式,严格审核申报人填报信息、佐证材料,并对业绩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完成征求意见、推荐评议、公示等推荐程序的合规性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人员逐级上报审核。初审阶段,除姓名、身份证号严禁修改外,其余申报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3.部门复审(11月20日前)。省财政厅对申报单位推荐流程、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开展全面复审,重点核验佐证材料和业绩条件,严格把控申报质量。复审阶段,除姓名、身份证号、申报职称系列(专业)、职称层级(正高级、副高级)、资格有效范围(全省有效)、评审类别(正常晋升、破格晋升等)6项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外,其余信息可以修改完善。对需补充完善的申报材料,逐级退回申报人修改补充。

(二)有关时限要求

1.任职年限。申报人学历、资历、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

2.业绩时限。申报人的业绩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申报人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业绩成果在下次申报职称时使用。

(三)申报人员需在评审系统中上传本人以下材料

1.在个人基础信息栏上传基础材料。上传单位出具的审核推荐意见,包括公示文件、公示结果、单位承诺书、单位推荐报告等,以及社保缴费证明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在个人学习经历栏提交学历证明材料。(1)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并在“学信网验证码”栏目中填入验证码(验证有效期要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有效);(2)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5)取得党校、军队院校学历的,提供学籍卡或毕业生登记表等有关学历的佐证材料。

3.在个人资历信息栏上传现任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单。

4.在个人资历信息栏上传职务聘任资料。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上传单位聘任文件或聘书。

5.在年度考核情况栏上传年度考核材料。申报人须如实填报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如年度考核连续3次优秀作为业绩条件,须将“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资料(考核文件或考核登记表)上传到“其他业绩”栏。

6.在知识更新能力栏上传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材料。上传近三年(2023-2025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或证明)。

7.在帮扶基层经历栏上传帮扶基层经历材料。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它省、市属事业单位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须有县以下基层或企业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累计一年以上的服务或工作经历。

8.在各类业绩栏上传符合业绩条件证明材料。对照《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7号),按照业绩类别,在相应业绩栏填写业绩相关信息,在备注栏注明符合正常晋升业绩条件的第几条和第几项,并按照评审条件符合性和业绩排名,逐条上传相应符合条件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均需本人工作单位确认盖章)。相同的业绩材料不要重复在不同栏目上传。

9.在课题、项目栏上传课题、项目成果材料。(1)上传的课题、项目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按质量高低填报;(2)申报人员须提供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成果登记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上传材料含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

10.在论文、论著栏上传论文、论著材料。(1)论文、论著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论文、论著填报不少于规定数量,但最多填报5篇,按质量高低填报;(2)省职改办提供“中国知网”收录论文查重服务,不接收任何查重报告单;未收录论文由用人单位联系“中国知网”进行查重,并上传有单位签字盖章的“中国知网”查重报告单。检索不到或未上传查重报告单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3)2026年职称评审论文查重结果以“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不超过15%、省级期刊论文不超过25%。省级学术期刊以万方、维普和知网数据库作为数据源整刊收录为准。知网已收录文章,职称系统对接知网自动查重;知网未收录文章,通过检测地址:https://we.cnki.net/check/zcps/gs/main.html#/login查重获取报告单,由用人单位盖章上传。

11.在科技奖励、表彰和其他荣誉栏上传奖项和荣誉称号材料。上传的奖励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

12.在其他业绩栏上传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上传符合《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7号)第十九条(正高级会计师)或第三十条(高级会计师)业绩条件标准的其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在备注栏注明符合正常晋升业绩条件的第几条和第几项。

四、申报审核工作有关政策

(一)关于不同类型申报人员申报渠道。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有关要求,要积极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省内事业单位、公有制经济企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或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本单位申报;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含私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由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本企业申报。企事业单位其他人员,社会组织(机构)人员等,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选择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地或管理(代理)本人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职称。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事代理机构等申报职称。

(二)关于在职状态的确认。原则上,申报人员应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截止申报当月),或在现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且近5年在省内不同单位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截止申报当月)。在甘肃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注册或从事在建项目的省外企业(含央属企业、外省企业、外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时限,但在我省缴纳时限至少达到3个月,具体条件由开发区管理机构商开发区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对申报人在职状态有异议、确需审核原始材料的,由各级审核部门会同所在工作单位核实确认。

(三)关于申报人任职年限、业绩时限、职称资格取得时间、岗位聘用时间的界定。按照《关于全省县以下基层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的指导意见》(甘人社厅发〔2018〕28号)有关要求,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纳入岗位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计算;其他单位人员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从取得职称资格的当月起计算。申报人的业绩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职称资格取得时间按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时间计算。岗位聘用时间按照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确定的聘用时间计算。

(四)关于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根据人社部和我省关于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未达到继续教育学时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行申报。申报时,申报人员需向申报评审信息系统上传继续教育证书、完成继续教育学习证明等佐证材料。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总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五)关于表彰奖励的认定。根据中央和我省评比表彰相关规定,荣誉称号的授予权限为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称号属评比表彰的规范冠名。评比表彰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省级表彰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开展,省级以下表彰由省委、省政府批复开展,省级以下表彰项目是指市、县级党委和政府,省级工作部门名义单独或者联合开展的表彰项目。省级以下表彰项目实行数量管理,具体以批复的年度评比表彰计划为准。

五、审查推荐要求

(一)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按照评审权限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申报阶段,申报单位要严格执行“四公开”(政策、标准、程序、结果公开)制度,负责对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格的真实性、业绩资料的完整性和佐证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阶段,审核部门要按照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对业绩材料和关键个人信息进行甄别把关,对发现用人单位推荐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退回次数原则上不超过3次,确保审核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评聘一致”的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初核和推荐,科学统筹用好岗位资源。对申报“破格晋升”的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比例执行,并通过召开职工大会评议,适当延长公示期和扩大公示范围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推荐对象的业绩条件真实有效,能力素质群众认可。

(三)严肃执行纪律规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甘肃省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组织评审、评议推荐的公平性、独立性和权威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申报人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申报资格,已经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申报评审责任,严禁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要按照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客观全面地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或单位账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职称申报的,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追究用人单位及经办人责任,对情节严重的冻结申报账户。

六、其他事项

申报人、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申报审核,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材料审查通过后参加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全面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如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提供纸质材料另行通知。

本《通知》适用于2026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未明确事项,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新增调整事项,以最新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准。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工作日):0931—8891070、  8891055

省职改办联系电话(工作日):0931-8812519、8812515、8856462

附件:2026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参评人员诚信承诺书

甘肃2026年度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通知,个人申报9月30日前完成

甘肃省财政厅

2026年8月31日

以上就是关于甘肃2026年度高级会计职称申报评审通知,个人申报9月30日前完成的全部分享,可供大家阅读。之了君提醒大家,甘肃2026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统一依托“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实施。职称申报、审核、复审、评审、制发证书、证书打印、业务查询等全流程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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