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答疑中心 / 详情
发布于2024-11-27 13:54:1047次浏览
我也想问老师,点击进入人工答疑 立即提问
相关问题讨论

这里的背书转让和贴现不是很懂

你好同学 1、背书转让,意思是在商业汇票到期前,把他转给别人,用来支付债务、购买商品服务 2、贴现,意思是在商业汇票到期时,到银行把他换成钱。 专业指导-新峰老师 2024-12-02 13:59 64次浏览

总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区别

总会计师是一种行政职务,通常属于企业的管理岗位,有时与企业的行政级别挂钩,多见于国有大中型企业。 注册会计师是一种执业资格,更侧重于专业能力的认证,主要在会计师事务所、外资企业、以及其他需要进行独立审计的单位中工作。 专业指导-小高老师 2024-12-02 13:59 45次浏览

这里的“一用用到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前面预付款项时用了这个预付账款科目,那么这笔经济业务,后面付尾款的时候尽管不是预付的款项,也要用这个预付账款科目。 专业指导-小高老师 2024-12-02 13:59 38次浏览

资产类不是借加贷减 为什么盘亏在借方 盘盈在贷方

同学你好,发现盘亏了,应该把账面上的资产调减,所以应该贷某资产,所以就是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反之盘盈应该调增某资产应该借某资产,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专业指导-霍老师 2024-12-02 13:58 42次浏览

应交税费属于负债类进项税怎么再借方?

同学您好,因为增值税执行抵扣制按照差额征税,您买进材料是卖给您材料的卖方要交税,所以他的应交税费是销项税在贷方,而您买进原材料应交税费属于进项税,将来可以抵扣销项,所以在借方,希望对您理解有帮助。 专业指导-小薛老师 2024-12-02 13:57 33次浏览

老师那个入账价值他是不是指的就是成本啊?

同学你好,是的。 专业指导-霍老师 2024-12-02 13:54 29次浏览
相关精华答疑
精华

老师 这个怎么算呢 为什么要减去 1.2 呢

同学直接✖️差异率,是得出差异金额,而不是得出实际成本。 还要拿计划成本-差异金额=实际成本 所以题目直接是计划成本*(1+差异率(差异率是正数就加,负数就减))=计划成本-计划成本*差异率=计划成本-差异金额=实际成本 专业指导-小高老师 2024-12-01 21:25 63次浏览
精华

确定的资本化支出是不是更新改造支出减去替换部件的账面价值

同学您好,如果有替换部件,那需要将原来被替换的部件减去,如果题目没有涉及替换就不需要减去呢。您像这道题目就没涉及替换所以不用减哈。 专业指导-小薛老师 2024-12-01 19:40 39次浏览
精华

老师.请问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都需要在计算消费税时扣除吗?

商业折扣是在交易成立付款之前给予的价格优惠。当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时,消费税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来征收。 现金折扣是在购货方及早付款时给予的优惠,它属于财务费用,即资金使用成本,并不计入商品价值。因此,现金折扣不会影响消费税的计税价格。 专业指导-李老师 2024-12-01 12:51 42次浏览
精华

求解析B是什么意思?

B的意思是,这个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了,但还没去兑现,之前收到汇票时是计入应收票据,那么到期了没兑现,需要转销掉这个应收票据,计入应收账款 专业指导-小高老师 2024-11-28 19:15 105次浏览
精华

飞机总价格8000万包括发动机价格进行折旧变成在建工程59600000 为啥不把发动机价格减掉变成7500再进行总价折旧,因为后面飞机更换新的发动机是按旧发动机原价500万元折旧后转出,这样旧发动机价格不是折旧了两次么

同学,你好呀~ 就这道题目,固定每年折旧率3%,没有净残值。它可以直接用7500算折旧,不考虑旧发动机,但不是所有题目都这样。(直线法,没有净残值,可以这么算) 算折旧 (单位万元) 8000×3%×8.5 =(7500+500)×3%×8.5 =7500×3%×8.5 + 500×3%×8.5 =不含发动机飞机折旧+发动机折旧 =总折旧2040 万元 不含发动机飞机折旧:7500×3%×8.5=1912.5 发动机折旧:500×3%×8.5=127.5 不含发动机飞机剩余账面价值:7500-1912.5=5587.5 发动机剩余账面价值:500-127.5=372.5 飞机剩余总账面价值:5587.5+372.5=5960 飞机剩余总账面价值 : =飞机总原值 -总折旧 =8000-2040 =5960 新固定资产=不含发动机飞机剩余账面价值+新发动机+安装费 =5587.5+700+10=6297.5万元 =62975000元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学习愉快~ 专业指导-柚子老师 2024-11-28 14:34 91次浏览
精华

1.如果丁追索丙,没有要到钱,能再去追索乙而放弃追索丙吗?如果可以的话,就算追索乙的时间没到期,也要重新按照追索丙再次追索时间计算呢? 2.总得来说,每个持票人是不是最多只有2次追索机会呢?这两次机会必须把握好到底追索谁成功率最大?实在追索不回,时效已过,才提起民事诉讼。

同学,你好呀~ 丁追索丙,没有要到钱的情况下,是可以再去追索乙而放弃追索丙的。 行使追索权时,持票人可以不按照背书顺序,可对其中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即,丁可追丙,丁可追乙,丁可追甲,丁可追乙丙,丁可追甲乙丙) 追索时间: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丁追索丙未果,再追乙,时间不会重新计算,还是在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并非最多只有2次追索机会,只要在这6个月内,仍可以对其他未被追索前手再次追索。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学习愉快~ 专业指导-柚子老师 2024-11-27 16:12 116次浏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