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答疑中心 / 详情
发布于2024-08-09 14:14:45703次浏览
相关问题讨论
不理解这个是什么意思?它不是正常就可以抵扣么?为什么说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同学,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其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只有符合上面图片的条件,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11-27 13:53 16次浏览 受托代征人 代收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 负税人 四者区别及适用范围? 同学,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从纳税人收入中扣留并解缴税款的法定主体。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工资、劳务报酬等)、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款项时,向纳税人代收并解缴税款的法定主体。适用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非个人受托方)、机动车车船税(保险机构代收)。 受托代征人:税务机关委托,以税务机关名义代征零星 / 异地税款的单位 / 个人。适用于个体经营、零散建筑、不动产租赁、商业演出等零星税源。 负税人:经济上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 / 个人。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11-27 10:22 16次浏览 进口货物增值税不是国外方供应商承担吗?为什么是收货人为纳税人? 你好同学! 增值税是中国的税种,中国的税务机关只能对在中国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或进口货物到中国的境内主体行使征税权。 国外供应商不在管辖范围内,国外供应商位于中国境外,中国税务机关难以直接向其征税和管理。因此,法律将纳税义务赋予了最容易管理的环节——货物进入中国海关时的进口方(即收货人)。 所以,从法律程序上讲,是中国的进口公司/个人在货物清关时,向中国海关(代表税务机关)缴纳进口增值税。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1-27 10:18 24次浏览 人力资源服务与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区别? 人力资源服务主要指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同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但劳务派遣属于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属于经纪代理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直接提供劳动力或人力资源解决方案 人力资源外包:提供管理服务,代理客户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不直接提供劳动力。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媛媛老师 2025-11-26 13:55 12次浏览 老师给客户报销的火车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同学,在满足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且凭证合规的前提下,企业为客户报销的火车票可按业务招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适用发生额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孰低的扣除限额。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11-25 11:34 24次浏览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什么不加5万? 因为融资性售后回租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已包含这5万(题目中租金25万已拆分本金20万+利息及价外费用5万),计税依据是“利息及价外费用减去可扣除的借款利息”,无需额外加5万,直接用租金总额减借款利息即可。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1-24 13:54 21次浏览
相关精华答疑
精华 老师就是这个减除费用6万元,如果经营期不足一年,比如说是年度中间开业的,那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时候也可以一下子减除6万块钱吗 当经营期不足一年时,减除费用不是 “一下子减除 6 万元”,而是按照实际经营月份数来计算可减除的费用。 具体规定是: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哟。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当年经营期不足 12 个月的,减除费用按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可减除费用 = 5000 *实际经营月份数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1-05 08:53 43次浏览 精华 老师,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其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是前面的内容又说可以按照200元/月扣除,这前后矛盾了 针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如税优型健康险)可以扣除。 除此之外针对其他一般商业保险费(非税优型健康险、意外险等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并不矛盾。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1-04 15:52 42次浏览 精华 为什么两个都是销售旧设备 题目没有写明旧设备就是固定资产 为什么要按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算税?还有一个为什么要按照13%算税? “旧设备”在企业中通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用于生产经营且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因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设备”本质就是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按固定资产的税务规则处理。 关键看购进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 情形1:适用简易计税(如3%减按2%或3%全额) 若设备是2009年1月1日前购进(或虽在之后购进但未抵扣进项税),销售时可选择简易计税(如放弃减税则按3%计税,否则3%减按2%)。 例如你提供的选择题13题,题干信息明确说了企业“放弃减税优惠,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以旧设备的增值税=20÷(1+3%)×3%。 ​情形2:适用13%一般计税 若设备是2009年1月1日后购进且已抵扣过进项税,销售时需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与正常销售货物一致)。 另一个题中,旧设备是“2010年购置”(在2009年之后),且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大概率已抵扣进项税,因此按13%计税,销项税=12.6÷(1+13%)×13%。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5-11-04 11:54 48次浏览 精华 如果分清6%和9%的税率 你好同学! 简单的区分逻辑: 6%税率:主要适用于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投入占比高的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这类业务可抵扣的进项成本(如原材料、设备)相对较少。 9%税率:主要适用于与不动产、基础交通、能源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等国民经济基础环节紧密相关的行业,这些行业通常有较多的实物资产投入。、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30 22:15 55次浏览 精华 我这样做为啥不对2353-初始入账2100-2=251 你好同学! “2353 - 2100 = 253” 实际上包含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5万元),但这是错误的,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投资收益。 初始购买时(2021年1月5日)​​: 金融资产初始成本 = (21.2元/股 - 0.2元/股股利) × 100万股 = 2100万元。 交易费用2万元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借方:确认投资收益 -2万元。 应收股利20万元(后续收到时冲减,不影响投资收益)。 ​​ 持有期间​​: 公允价值变动: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185万元,与成本2100万元的差额85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影响投资收益)。 ​​ 出售时(2022年5月30日)​​: 出售收益 = 出售价2353万元 - 账面价值2185万元 = 16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贷方。 累计投资收益 = 初始交易费用 + 出售收益 = (-2) + 168 = 166万元。 简单算法就是-2+(2 353-2 185)=166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29 16:13 48次浏览 精华 老师,其中有一条是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个可以享受的主体有限定吗,还是企业收到这种捐赠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个政策的享受主体是限定的,仅针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并非所有企业收到此类捐赠收入都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政策规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 “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0-28 08:55 28次浏览

我也想问老师

赶快去提问吧

立即提问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
  •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