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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05-10 05:57:3324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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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这个提问业务四h宾馆应该在丙市预缴的增值税的时候,为什么要把它的税额132减掉?谢谢老师 这是因为业务(4)中H宾馆转让的是2020年购置的不动产(属于“营改增后取得、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不动产),预缴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不动产购置原价(含进项税额)”。 2020年购置房产时,发票注明的“价款1200万元 + 税款132万元”是房产的实际购置成本(价税合计1332万元),所以预缴时要扣除的是“购置原价(价税合计数)”,因此计算时需要用“评估价1500万 - (1200万+132万)”作为差额基数~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哟。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1-12 13:54 33次浏览 老师,强化班讲义,对要鲜活肉蛋的要征税9%和免征的范围描述,两者有什么不同?看起来都一样 对生产加工环节:按“农产品税率”(9%)征税,因为这是“价值创造环节”,需体现税收对生产行为的调节。比如食品加工厂加工。 对流通环节(批发、零售):对部分农产品(如鲜活肉蛋、蔬菜)免征增值税,目的是降低流通成本,让终端售价更亲民。主体是经销商/零售商(如批发商、超市),核心是“转移产品所有权(不改变形态)”。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1-12 13:54 27次浏览 老师您好 这题74小问 甲是公司成立之后没有按照出资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其他出资人对为出资部分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题目中“出资协议还约定出资人应在公司设立后的1个月内履行完毕出资义务”,说明出资协议明确了各出资人按时出资的义务——这属于合同义务。 若甲未按出资协议履行出资,属于违反了出资协议的约定,此时其他出资人(比如乙)可以依据出资协议,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但要注意:这是“违约责任”(基于合同的约定责任),而非“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法律直接规定的责任)。 所以选项B“乙应当对甲出资不足部分承担违约责任”,是基于出资协议的合同约定,因此是正确的~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哟。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1-12 13:52 28次浏览 老师30题我理解的是-(200-160)+(200-160)/5*6/12,和答案相反,没能理解麻烦解释一下 同学,上面的计算是正确的,抵消就代表负号,-(200-160)+(200-160)/5*6/12=-36,抵消的金额填负号后面的金额。 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 专业指导-小燚老师 2025-11-12 13:52 18次浏览 (被诉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 请问这句话的意思,谢谢! 你好同学! 这条规则的核心目的在于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公民的诉讼权利。当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被限制时,其亲自行使起诉权会面临巨大困难。法律允许其委托他人代理,是实现司法救济的重要途径。然而,如果负责关押的行政机关可以通过不配合核实来阻碍委托关系的成立,那么就变相剥夺了该公民的诉权。因此,法律设立了这项推定规则,将不配合核查的不利后果分配给有义务协助的机关,从而有力地保障了“民告官”渠道的畅通,体现了法律对程序公正和实体正义的追求。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1-12 13:51 18次浏览 问的是下列情况乙可以向甲索赔的是 同学 你好 老师这边看到原来答疑老师与同学之间的对话框如下图,看不到对应图片信息。烦请同学再提供下对应的图片,方便老师来解答。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1-12 13:50 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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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 老师就是这个减除费用6万元,如果经营期不足一年,比如说是年度中间开业的,那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时候也可以一下子减除6万块钱吗 当经营期不足一年时,减除费用不是 “一下子减除 6 万元”,而是按照实际经营月份数来计算可减除的费用。 具体规定是:如同学针对上述解释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随时进行追问或重新提问哟。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当年经营期不足 12 个月的,减除费用按实际经营月份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可减除费用 = 5000 *实际经营月份数 专业指导-燕子老师 2025-11-05 08:53 34次浏览 精华 老师,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或者为其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但是前面的内容又说可以按照200元/月扣除,这前后矛盾了 针对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如税优型健康险)可以扣除。 除此之外针对其他一般商业保险费(非税优型健康险、意外险等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并不矛盾。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1-04 15:52 40次浏览 精华 为什么两个都是销售旧设备 题目没有写明旧设备就是固定资产 为什么要按照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算税?还有一个为什么要按照13%算税? “旧设备”在企业中通常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用于生产经营且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因此“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设备”本质就是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按固定资产的税务规则处理。 关键看购进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 情形1:适用简易计税(如3%减按2%或3%全额) 若设备是2009年1月1日前购进(或虽在之后购进但未抵扣进项税),销售时可选择简易计税(如放弃减税则按3%计税,否则3%减按2%)。 例如你提供的选择题13题,题干信息明确说了企业“放弃减税优惠,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以旧设备的增值税=20÷(1+3%)×3%。 ​情形2:适用13%一般计税 若设备是2009年1月1日后购进且已抵扣过进项税,销售时需按13%税率计算销项税(与正常销售货物一致)。 另一个题中,旧设备是“2010年购置”(在2009年之后),且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大概率已抵扣进项税,因此按13%计税,销项税=12.6÷(1+13%)×13%。 专业指导-小亚老师 2025-11-04 11:54 31次浏览 精华 如果分清6%和9%的税率 你好同学! 简单的区分逻辑: 6%税率:主要适用于技术、知识和人力资本投入占比高的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这类业务可抵扣的进项成本(如原材料、设备)相对较少。 9%税率:主要适用于与不动产、基础交通、能源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等国民经济基础环节紧密相关的行业,这些行业通常有较多的实物资产投入。、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30 22:15 43次浏览 精华 我这样做为啥不对2353-初始入账2100-2=251 你好同学! “2353 - 2100 = 253” 实际上包含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5万元),但这是错误的,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投资收益。 初始购买时(2021年1月5日)​​: 金融资产初始成本 = (21.2元/股 - 0.2元/股股利) × 100万股 = 2100万元。 交易费用2万元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借方:确认投资收益 -2万元。 应收股利20万元(后续收到时冲减,不影响投资收益)。 ​​ 持有期间​​: 公允价值变动: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185万元,与成本2100万元的差额85万元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影响投资收益)。 ​​ 出售时(2022年5月30日)​​: 出售收益 = 出售价2353万元 - 账面价值2185万元 = 168万元,计入投资收益贷方。 累计投资收益 = 初始交易费用 + 出售收益 = (-2) + 168 = 166万元。 简单算法就是-2+(2 353-2 185)=166 如收到老师回复后仍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同学随时追问,加油~ 专业指导-穆易老师 2025-10-29 16:13 46次浏览 精华 老师,其中有一条是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个可以享受的主体有限定吗,还是企业收到这种捐赠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个政策的享受主体是限定的,仅针对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并非所有企业收到此类捐赠收入都能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政策规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 “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专业指导-帆帆老师 2025-10-28 08:55 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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