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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二所得税重要知识点,看完这四点你就能彻底掌握
来源:之了课堂
2019-12-26 09:27:53

2020年马上就要来了,备考2020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们准备好报名了吗?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加高效的备考,之了君为大家分享关于税法二中所得税相关知识点,备考税务师的小伙伴们要注意了!

一、纳税分类

纳税分类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收入确认时间相关规定

1.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

1)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实现。

2)股权转让所得=转让股权收入-股权成本

3)计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金额。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会计:一般情况下,计入投资收益)

1)除另有规定外,按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

2)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3)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3.利息收入(会计: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财务费用)

1)国债利息免税。

2)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会计:其他业务收入)

1)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2)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

5.接受捐赠收入(会计:营业外收入)

1)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

2)受赠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公允价值和捐赠企业视同销售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结合会计分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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