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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04-13 14:11:36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粤税协)定于2018年4月至5月为2017年度参加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考点全科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发放《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为做好证书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

2018年4月16日至5月18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4:30),分批进行领取(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证书领取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8号建滔广场16楼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三、领取证书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证明书原件)。学历证书须与考试报名时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书一致。

3.本人2寸近期证件照1张(用于制作会员证)。

4.符合免试条件的,必须同时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

5.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除带齐上述规定的证件材料外,还须提供代领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仅用于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6.凡是证件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伪造学历证书、证明及相关资料的,粤税协一律不予发放证书。

四、领取证书同时办理入会的相关事项

(一)个人自愿申请入会成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的,可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提交领证申请时在是否“一键入会”项选择“是”,不需另行提交资料。选择“一键入会”后个人信息资料会自动转入“会员系统”,在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同时即可领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证》。若不选择“一键入会”,日后申请入会的,需要在“会员系统”重新录入个人信息,待粤税协审核后再发放个人会员证。

(二)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的税务师,在“执业状况”项选择“执业”申请办理执业备案及执业(签名)个人会员,其他的税务师选择“非执业”。执业办理条件详见广东省注册税务师网www.gdcta.net“注册备案管理-注册指南-办事指南”。

联系人:陈鹏、钟海量

       电话:020-81319610、81319699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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