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赞
  • 收藏
  • 下载
  • 分享
  • 回到顶部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来源:之了课堂
2019-10-18 13:08:24

(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种类

1.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票据权利的种类 (1)第一顺序权利:付款请求权。付款请求权是第一次请求权,具有主票据权利的性质,持票人必须首先向主债务人行使第一次请求权,而不能越过他直接行使追索权。 (2)第二顺序权利:追索权。追索权的行使以持票人第一次请求权未能实现为前提,相对于付款请求权来说,是第二次性权利。

(二)票据权利的取得

1.票据权利取得的原因 (1)依票据行为而取得票据权利 ①依出票行为而取得 ②依背书让与而取得 ③依票据保证而取得(持票人可以对票据保证人行使票据权利) ④依票据质押而取得 (2)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票据权利 ①依票据法上的规定而取得 被追索人向持票人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费用后,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②依其他法律规定而取得 因为继承、法人合并或者分立、税收等原因而取得票据权利。

2.票据权利的有偿取得 (1)持票人取得票据必须给付对价,无偿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2)有偿取得的例外: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3.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 (1)善意取得票据权利的要件 ①转让人是形式上的票据权利人(存在权利外观),但实质上没有处分权; 【提示 1】票据无权处分人权利外观与动产无权处分人权利外观的区别:票据无权处分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持票人且背书连续,而非仅仅是票据的占有人。 【提示 2】转让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的可能原因: ①从行为能力欠缺者处背书取得票据; ②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背书人处取得票据(以欺诈、胁迫手段取得票据); ③从无权代理人处取得票据; ④冒充权利人并伪造签章转让票据权利; ⑤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而从前手取得票据权利。 ②受让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 ③受让人须付出相当对价; 【提示】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在无权处分的情形下,前手并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无偿的善意受让人也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④受让人依照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背书转让)取得票据。 【提示】所有权善意取得中,是通过交付或过户登记的方式转让。 (2)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①受让人取得票据权利; ②原权利人丧失票据权利; ③无权处分人对原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④无权处分人如果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应承担票据责任; ⑤原权利人如果在票据上签章,应承担票据责任,但原权利人为行为能力欠缺者除外。

......更多请点击左侧下载按钮,快来下载观看吧!

对该篇文章感受如何?
浪费时间
用处不大
一般般
点赞
有收获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