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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来源:之了课堂
2019-12-05 16:54:46

广东是一个很发达的省份,很多有学历有能力的人才都很喜欢去到那里寻找自己的前途,工作竞争很大,而想要从事财会行业,除了考取相应的证书,会计继续教育也是必要的,它具有提升素质,监督会计工作者的能力,那么,2020年广东会计继续教育内容是什么?之了课堂带大家一起去了解一下:

关于开展广东省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粤会学会〔2020〕4号

学会会员及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配合做好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会计学会(下简称学会)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广东省属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科目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五)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二、培训方式和收费

(一)培训方式。

按财政部门规定的学习时间进行远程培训,学员在线报名、学习、考试,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累计完成不少于30学分,即可作为完成当年度教育学习任务。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继续教育学分统一由学会自动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登记确认。

(二)培训收费。

2020年会计专业科目课程培训费100元/人,公需科目课程免费。

三、报名须知

(一)个人用户及个人会员。

进入学会网站(www.gdkjxh.com)注册用户,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进入继续教育版块,选取所需课程并确认缴费。

(二)团体及单位会员。

团体、单位集中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的,提前与学会联系,统一报名。报名须填写《广东省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团体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表格(表格可在学会网站:www.gdkjxh.com中继续教育版块下载)发至学会邮箱(gdkjxh@foxmail.com)。

学会根据各单位的报名情况统一开通相应课程。学员以学会统一分配的账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密码)进入学会网站(www.gdkjxh.com)进行在线学习并通过考试。

四、缴费方式

(一)个人用户自行在网上完成报名缴费。

(二)团体培训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费,缴纳时请注明受训单位及“继续教育培训费”字样。

开户单位:广东省会计学会

账 号:3602068519200281030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中山五路支行

五、学会联系方式

020-83170302

电子邮箱:gdkjxh@foxmail.com。

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省财政厅110室

附件:广东省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团体报名表

广东省会计学会

2020年5月13日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粤财会函〔2020〕9号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1日

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并发布2020年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习内容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五)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分要求

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计算,如采用培训方式完成,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远程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统一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登记确认。

三、学习形式及管理原则

(一)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管理

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详见附件1。省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

省属单位如采取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可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可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各地市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规定》及本指南制定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和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理

会计人员、用人单位均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学分事项登记及申报,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1.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2.已完成备案的省属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机构名单

附件1

省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

省属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    

以上就是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之了课堂提醒大家一定要在规定的完成继续教育,同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继续教育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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